徐家汇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徐家汇公园门票价格
1.如何创建法治文化阵地
2.徐州有哪些景点
3.如何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4.地都镇的文化环境
5.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安徽省加强法治建设有什么意义?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篇二
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学习宪法法律、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组织策划,大力宣传推广,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组织开展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4.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机制,确保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贯彻落实。
5.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推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完成好中央确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改革任务
6.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中,在做好本系统普法的同时,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谁执法谁普法”经验交流,组织开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7.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和规范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等特色鲜明的依法治理活动。推进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建设。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和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
四、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8.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推进建立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9.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认真落实中宣部、国家网信办、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普法办等五部门印发的《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围绕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
10.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利用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新媒体普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更好地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1.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七五”普法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找准问题,围绕增强工作实效,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需求,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力度,努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12.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举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分管厅(局)长培训班,建好用好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普法资源建设,整合全国普法信息和工作资料,丰富普法信息产品数据库,进一步推进普法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建立全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充分发挥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的作用。
13.加强对外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外交战略,积极利用各种外交平台和主流外宣媒体,依托中国普法网英文网等,及时对外宣介我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效,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着力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方式方法的创新性,推动“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篇三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推动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2.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两学一做”,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抓好农村普法载体和阵地建设,加强农村“两委”成员法治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好村“两委”成员学法活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4.继续开展“法律大篷车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加大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协调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强化企业管理层普法教育。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6.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建立菏泽市公务员学法考法平台系统,力争县(区)普遍建立网上考法系统。
7.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活动的评选、申报工作。与教育部门联合制定《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市关工委完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开展灵活多样、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8.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先进典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推进建立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与宣传部联合推出具有菏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典型做法。
9.推进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法德融合”阵地建设。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等体验式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元素,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四、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0.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实施互联网+法治文化传播平台拓展工程,继续办好菏泽市普法微信、普法微博,加强市、县(区)普法“头条号”“一点号”等普法网络矩阵集群建设,力争市、县(区)各打造1-2个媒体公益普法品牌栏目。
1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做好第三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命名活动的评选上报工作。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宣传街道。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利用公交车显示屏、过街天桥显示屏、公交站牌宣传栏、气象大屏幕等平台播放普法公益宣传片和普法公益广告。
12.落实法治文化惠民。设计、编印民生法律知识书籍和普法年历,开展万册法律图书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活跃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五、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进程
13.启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创建法治城市为主要载体,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全国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命名表彰。
14.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第三批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和第七批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15.指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村居(社区)不断完善团体章程、村规民约,提高依法服务管理能力。推动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16.推进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网络毒品、金融诈骗、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校园欺凌等重点领域、热点问题整治,开展好法治扶贫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7.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
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制度和队伍建设
18.结合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推动完善“法治宣传实际效果”考核细则,搞好量化评比、结果运用和责任落实。
19. 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适时出台《菏泽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建立起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0.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抓好中宣部、国家网信办、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普法办等五部门印发的《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以及省《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联合市电视台、菏泽日报社、大众网驻菏泽站等新闻媒体围绕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法治宣传日、社会热点等,紧扣时间节点进行公益普法宣传。
21.强化阵地保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打造一批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特色法治宣传阵地。
22.成立普法讲师团。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普法讲师团建设的意见,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调整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讲师团成员结合工作性质进行课题研究,努力满足各行各业法律需求。
23、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整合热心法治宣传工作的机关人员、在校学生、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校教师、大学生村干部等人员,强化和充实普法志愿者队伍。
如何创建法治文化阵地
一、增强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中央、省委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若干重大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紧密结合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现法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良性发展互动,有利于夯实龙江法治建设的文化支撑,有利于创造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创造具有地域特色、体现当代法治建设方向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使法治文化建设逐步成为全省广大公民的主动意识和自觉行动。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注重特色,开拓创新,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提供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主要目标:通过不断拓展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逐步建设成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建设相呼应,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相传承,集法律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观念。基本原则: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法治建设各个环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植入各种文化表现形式,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发展。坚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法治实践,丰富法治文化形式,使公民自觉接受法治的熏陶。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坚持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努力形成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坚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规律和特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拓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效途径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论坛、法治文化成果展,开展“法治人物”、“法制好新闻”评选,以及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故事宣讲、法制文艺汇演、法制**巡映、法制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扶持和鼓励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团体、**公司等文化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成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示工作,扩大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力争在3年之内,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每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发挥其功效。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把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电视剧和动画制作,以及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发推广优秀法治影视戏曲作品,组织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制文艺、法制故事、法制漫画等作品,并适时组织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法治文化作品评奖表彰工作。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平台,运用优秀文艺作品和优质文化服务感染人、熏陶人、影响人,促进公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情感认同和心理认同。
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积极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交流新途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究,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规律,优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艺术,力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打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地)、县(市、区)以及各系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强化考核措施,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整合资源,加强队伍建设。依托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群艺馆,建立法治文化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专(兼)职队伍。以有文艺文学创作、书画爱好专长的公民为骨干,建立基层业余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演出队伍,扶持民间艺人参与和开展适合基层的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
强化保障,确保工作推进。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建立以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城乡环境改造、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培育和树立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徐州有哪些景点
一是深入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以宣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为内容,制作了5大系列30块展板,在机关展厅(过道)、文化广场(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居民较多的村(社区)、企业等人流量集中的区域进行巡回展示。组织并参加全市“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动员会,副市长祝亚伟以“用法治思维推进信访工作”为主题做了重要讲话。
二是深化巩固传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在全市集中建成一批有特色亮点、群众看得见的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全市已有法制宣传户外广告牌137个,法治文化公园5个,法治文化广场7个,法制宣传电子显示屏583个。开展法治文化长廊展示展评活动,到6月底,全市共有33个长廊申报立项。平湖、海宁、桐乡等地专门编排法治文艺节目,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五水共治”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依法治水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同时,积极参加全省及全国的评选活动,整理汇总并向省普法办选送了47件2013年度法制好新闻作品。
三是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
完成2014年度嘉兴市领导干部浙江普法手机报征订工作,为全市238名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征订了全年的浙江普法手机报。深化“嘉兴普法”微博群为品牌的法制宣传新媒体建设,目前已有粉丝14669人,发表宣传微博1343条。开通“嘉兴普法”微信平台,提升质量,扩大知名度。积极组织参加省“新华频媒”法制宣传专栏宣传活动,上报普法宣传短片,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群众性和渗透力。
如何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徐州属温带季风气候,有云龙湖、云龙山、彭祖园、楚王陵、戏马台、潘安湖、大龙湖等旅游景点。
1、彭祖故里
彭祖庙,彭祖园,彭祖楼,彭祖井,彭祖墓,大彭山,大彭沟,大彭氏国遗址,徐州古城墙。
2、徐国遗迹
徐偃王石室,梁王城遗址,季子挂剑台,偃王灯塔。
3、楚风汉韵
徐州汉文化景区,沛县汉城,徐州汉皇祖陵文化景区(汉皇祖陵),汉高祖原庙,徐州汉楚王陵墓群,北洞山汉墓,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茅村汉画像石墓,徐州汉城,圯桥,拔剑泉,泗水亭,范增墓,王陵母墓,刘向墓,龚胜墓。
4、亭台楼阁
快哉亭,三让亭,泗水亭,放鹤亭,招鹤亭,马迹亭,代笔亭,望洪亭,观道亭,戏马台,歌风台,青陵台,辕门射戟台,霸王楼,燕子楼,黄楼,奎楼,五省通衢牌楼,钟鼓楼,彭祖园大彭阁,戏马台风云阁。
5、园林景观
徐州潘安湖湿地公园,徐州九里湖国家湿地公园,徐州奥体中心体育公园,金石园,徐州百果园,徐州稼悦园,徐州鸟悦园,云龙公园,珠山公园,徐州植物园,青山公园,奎山公园,珠山宕口公园,杏花坞广场,邳州银杏博览园,邳州桃花岛公园。
丰县大沙河百里观光带,徐州白云山法治文化公园,白塘河湿地公园、房湾湿地公园,徐州城北休闲公园、徐州月亮湾生态庄园、“歌咏徐州”诗词碑林园。
6、山灵水秀
故黄河,大运河,徐州丁万河,云龙湖,九里湖,金龙湖,金龙湖风景区,大龙湖,九龙湖,佩剑湖,潘安湖,悬水湖,微山湖,徐州水上世界,泉山,云龙山,子房山,户部山,九里山,楚王山,东珠山,吕梁山,岠山,艾山,马陵山,楚王山千佛洞,白云洞,泉山果老洞
地都镇的文化环境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1年至2015年,是持续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事业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期,大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市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镇、和谐魅力之镇、幸福实力之镇,提升“法治仙女”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按照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精神,根据《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深化认识,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要求
2006年至2010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取得显著成效,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我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助推全镇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五”时期,是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迈向基本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法制保障;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法制规范;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法制引导;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法制推进。发挥法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规范引导作用,必须通过深入持久地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江都”建设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广大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以服务工作大局为已任,以建设特色法治文化为统领,以优化体制机制为保障,以狠抓普法措施落实为重点,求真务实,创新争优,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广泛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普法工作新格局,为把我镇建设成为创新活力之镇、和谐魅力之镇、幸福实力之镇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更加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镇公民进一步掌握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全镇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农村法制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
——全社会法治观念更加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不断确立,法律的权威得到更广泛的尊重,全社会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更加丰富。法治文化各项基础建设大幅度进展,形成更大规模、更深影响、更高层次的法治文化品牌效应。
——法治实践活动成效更加明显。全镇各领域各层面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到2015年末,达到扬州市、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的村(社区)的比例分别为98%、30%,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复检合格率100%。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依法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法治仙女建设、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大局,部署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举措,开展多主题、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地位,不断推动法制宣传工作深入。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增强“法治惠民”的普法理念,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有针对性地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方便参与的普法活动,使法制宣传的整个过程成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成为维护、实现和发展好群众切身利益的过程,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把握规律,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认识,把握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客观需求,研究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特点规律,牢牢掌握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开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新载体、新举措,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抓常新、充满活力。
按需施教,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区域、部门、行业、对象的情况、需求和特点,选择易于接受、富有成效的方式方法,做到“需什么普什么,缺什么普什么”,既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又注重培育法治精神,努力体现法制宣传的层次性和针对性,使普法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四)主要任务
1、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紧紧围绕我镇“法润仙城、服务发展”的主题,突出宣传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改革发展、资源环境建设、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活动,突出宣传有关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平正义、诚实守法经营、政府信息条例、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政府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
2、围绕培育公民意识开展法制宣传。培育公民意识是更深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要结合公民生产生活的实际,继续在全镇深化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把学法用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主张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规范言行,依法参与并管理各项社会事务。
3、围绕推进法治实践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仙女”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突出抓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的建设基础。大力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有效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实践的质量和水平。把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思想作为法制宣传的关键,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内在动力,有效推动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引导广大公民自觉有序地参与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村、依法治企等法治实践中来,不断扩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外延和内涵。
4、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制宣传。让人民群众在法制宣传中得到实惠,是法制宣传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用工合同、医患纠纷、城镇改造、土地承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思维调节利益关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纷争。突出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对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为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济困助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5、围绕繁荣法治文化开展法制宣传。要结合形势任务不断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原则和途径进行研究探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具有仙女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强化法治文化熏陶功能,将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等有机融合,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形成较为完备的基层法治文化设施体系,建造一批有特色、品位高、功能全、规模大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展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塑造法治文化品牌。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水平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在实践中要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着力夯实青少年的法律基础,促进和带动全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是法制宣传的重中之重。要把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作为法制宣传的关键,创新机制,优化形式,严格实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在继续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邀请专家学者讲法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评比检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要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思想、法治精神、法治能力和法治实践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参谋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走上更高的境界。
(二)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次40学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对公务员学法情况进行考试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网上学法考试,有效实施中层干部任前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将法律素质作为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特别要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公务员的法律知识考核力度,坚持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实施公务员学法登记和学法用法通报等制度。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关系到国家的未来,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大力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法制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卷,保证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广泛组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调整充实,健全完善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传媒,特别是网络、手机等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坚持以每年九月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月,开展多形式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同时,有效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保障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扎实推进广大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法治文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个体、私营及外资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
(五)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宣传与农村发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活动。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继续完善村级“普法中心”、“农家法制书屋”和农村法律图书角(柜),并与司法调解站、调解室紧密结合,推动村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普遍提升。着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利用农业合作社、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开展有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村务、防范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全面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的做法,不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至“民主法治村”、“平安村”、“文明村”等创建活动中,拓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六)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学校(站、点),紧密结合流动人口的工作生活实际,进行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强化“农民工法制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以及各服务管理环节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帮助流动人口合法有序融入当地社会。整合资源,在流动人口聚集单位建设“普法中心”,方便提供法律知识学习、查询、救助等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其法制需求。
三、贴近实际,开拓创新,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引领战略,大力推进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建设。切实转变宣传方式,努力打造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塑造普法工作品牌。实施法治文化解读工程,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精心打造一系列融历史、人文、休闲、普法于一体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阵地,建成一批有特色、品位高、功能全,标志性的法治街区、法治广场等,创作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法治文化论坛、法治文艺调演、法治文化节等。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丰富主题活动内涵。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普法教育,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适时开展形式灵活、实效突出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围绕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及时开展各种有针对性法制宣传活动。全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把主题宣传活动与年度宣传重点,与各项具体任务、与新法颁布实施、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协调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推进各项普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构建“法律六进”新模式。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通过物化、固化“法律六进”载体,全面构建和完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单位的新模式,努力形成协调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有效运行的新格局,力求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有新突破,使“法律六进”工作更加深入群众、扎根基层、服务人民、促进和谐,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
(四)拓展法制宣传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大力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广场、法制一条街、法治画廊、法治企业、普法中心等新阵地。加强电视、广播、报刊以及普法网站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建设,优化栏目,提高质量。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法律服务热线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五)注重运用新媒体。适应全媒体时代的新要求,不断发展数字电视、数字出版、手机报等新型业态的普法功能,重视运用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网站、网页,注重加强学法网校、网上学法考试平台、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站的建设,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传播态势。
(六)推动法制宣传理论创新。结合我镇“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特点规律,加强对法制宣传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举办法治文化论坛、召开理论研讨会,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法学理论研究优势,指导和推动工作实践创新,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为进一步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理论支撑。
四、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合力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基层组织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三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同落实。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镇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视察、检查和督促。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组织功能,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机构的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依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具体规定,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互动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干部普法牵头部门:组织科;公务员普法牵头部门:宣传科;青少年普法牵头部门:文教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牵头部门:安监办;农民普法牵头部门:农经站;流动人口普法牵头部门:派出所),各牵头部门要建立领导组织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计划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工作,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各类媒体应当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支持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健全监督考核体系。根据《江都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进一步完善各种指标体系,细化各项考核内容,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建立系统、实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能意识,建立工作综合评价、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对象牵头部门述职制度,年初分解落实任务,年中随机检查督促,年底抽样考核,责任部门定期报告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各部门要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落实,不断总结提高、推广典型经验,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落实经费基础保障。在保证普法经费不低于省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划拨、专款专用,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予以增加。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结合普法工作的实际,安排落实相应的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职数和编制的规定,配齐配强各级专职法制宣传干部队伍,通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在职学习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各项业务技能。切实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学心中心户、法律明白人以及大学生村官等热心于普法事业的人士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加强培训、管理、支持和指导。
(五)努力推进工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报镇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查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工作。
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安徽省加强法治建设有什么意义?
地都创新宣教形式机制 寓教于乐弘扬法治文化
作为揭阳市“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之一,空港经济区地都镇委、镇政府按照创建省法治文化示范点的要求,以“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地都”为主题,依托深厚文化底蕴,融合地方传统特色,打造法治文化新载体,创新宣教形式和机制,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有力推动地都镇科学发展。
地都镇依托深厚文化底蕴,融合地方传统特色,打造法治文化新载体,创新宣教形式和机制,在全社会营造浓烈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助推该镇科学发展。
弘扬法治文化推动乡村发展
2011年4月16日至17日,广东省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张宇航、专职副主任黄慧彪一行莅揭,专程考察地都镇农民文体中心及枫美村文化建设,并到土尾村观看了法治文化晚会。市委副书记杜安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石波、副主任陈岳平等陪同活动。
地都镇委、镇政府以创建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为总目标,以“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地都 ”为主题,依托深厚文化底蕴,融合地方传统特色,走出一条法治文化建设新路子,有效推动了全镇的科学发展。该镇打造了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教中心、法治咨询中心、学校法治宣教室、法治宣教栏、法治文化广播等六大载体,并开展了“月起金都”、“周末**”、“与法同行”、培训咨询、全民普法、舆论监督等六大创新活动。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保持了社会的大稳定,依法治镇工作得到了省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打造六大法治文化载体
在占地30亩的地都镇法治文化公园内,法治宣传灯箱、法治文化漫画长廊、户外大型显示屏等设施与公园自然景观融为一体,向大众传播法治文化理念,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让群众在晨练、休憩、娱乐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除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外,地都镇还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相继打造法治宣教中心、法治咨询中心、学校法治宣教室、法治宣传栏和法治文化广播室等硬件设施,形成六大法治文化载体。
文化搭台法治唱戏
“月起金都”是地都镇富有特色的群众广场文化活动,由各乡村轮流主办,群众自导自演。该活动不仅是群众自娱自乐的重要舞台,同时也是宣传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地都镇坚持文化搭台、法治唱戏,利用“月起金都”这一平台,每月开展一场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内容的文化活动,把抽象的法律条文、法律观念、法律主张与社会生活、社会现象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广大群众在轻松愉快中不知不觉地接受法律知识的熏陶。
截至2013年5月10日,“月起金都”已成功举办了37场,观看人数近30万人次,涌现了《超生游击队》、《戒毒说唱》、《交通守则》等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法治教育节目,在全区甚至全市形成了一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群众文化品牌,其经验做法在全市得到全面推广。
地都镇还相继开展“周末**”、与法同行、法律培训咨询、全民普法、舆论监督等融知识性、娱乐性和艺术性于一体的活动,不断提升法治文化教育软环境,让法制宣传教育如春风化雨般滋润百姓心田。
有效促进人文素质提升
通过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化、传播功能,地都镇已形成浓烈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有效地促进人文素质的提升。在地都镇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特殊时期,没有发生违法办案、群体越级上访等事件,保持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2011年4月,省依法治省办负责人到地都镇调研指导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对该镇法治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在2012年召开的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地都镇作为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7个代表单位之一,在会上作经验介绍。此后,广州增城、汕头澄海、佛山等地有关单位纷纷组织前来参观,学习地都镇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月起金都”
创群众文化品牌,探幸福农民之路 。粤东乡村文艺的一朵奇葩。
物质生活满足而精神生活贫乏,这是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温饱无忧而总是不开心、不快乐、不幸福,这又是广大农民的真实写照。如何用先进文化、健康的文娱生活去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如何创新群众文化品牌,让老百姓在直接参与、自娱自乐中过上开心幸福的生活,无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建设幸福广东之路的应有之义。 对此,地都镇以“月起金都”这一创新的文化载体,为广大农民搭建了一个永不落幕的乡村大舞台,成了盛开在乡村文艺百花园里的一朵奇葩……
村村来做东,月月有大戏
地都是个拥有十万村民的大镇,是广东省闻名的石材和石材机械专业镇,同时也是揭阳市新农村建设先行镇之一。 随着广大村民物质生活的日益富足,人们对长期以来只能守在家中看电视或偶尔看场**、看场演出的单调贫乏的精神生活已十分厌倦,他们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并渴望在这个舞台上尽情地释放情感、体验快乐、得到熏陶和教化。 根据广大村民的诉求,地都镇领导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了一个共识:要真正满足乡亲们的心愿,就必须在23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建起一支支不走的文艺演出队。于是,一个以政府搭台、村民唱戏,一月一场、村村做东的“月起金都。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应运而生。 2009年11月30日(农历十月十四),以地都之美称“金都”命名的“月起金都”群众广场文艺活动,在该镇区金都文体广场拉开了大幕。是日晚,皎洁的明月在桑浦山头升起。山脚的金都广场已是万众云集。以地方传统节目潮州大锣鼓开场的大型广场文艺演出顿时让桑浦山下成了村民欢乐的海洋。 在此后的4个月,“月起金都”又在广场连续举办了4个专场演出。尽管依旧是场场爆满,而且现场气氛热烈火爆,但镇委书记袁惠亮此时却提出:总是局限在镇区广场定点演出不免有点隔靴搔痒之嫌。于是从第6场开始,“月起金都”正式走进乡村,实现了与村民的零距离接触。于是,这一创新的文艺形式以其广泛的参与性、零距离的贴近性和稳定的持续性,更进一步激起了全体村民的参与热情。从2009年11月至今,通过政府搭台、村村做东,已连续演出了23场,观看人数达到20多万人次,各村参演人员达2720多人,制作现场录像光碟42000张。 村民们高兴地说,如今一人参演全家助阵,甚至连外村的亲戚朋友也赶来捧场;不只村中的男女老幼踊跃参与,就连外出户、出外打工者和外出读书的本村学子等都回村参演。各村为了展示实力,早早就在准备各自的节目,从排练、磨合直至彩排、正式演出,几乎夜夜能闻歌舞声。因此“月起金都”早已不止“月月有戏”,简直就是日日有戏了。
“月起金都”现场见闻
经过一年多每月一场在各村的滚动演出,“月起金都”已然成为乡村文艺百花园中的奇花一朵,连周边地市的取经者也接踵而至。不久前,来揭阳检查工作的广东省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张宇航,也慕名在这个乡村大舞台上即兴献歌,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个全部由各村村民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演出,何以能够热力四射?” 条条村道旁彩旗招展;凌空几个硕大的氢气球拖挂着“农历十四,月月有戏”和“月起金都。 皓月当空时,村头小广场已是人山人海,光村边的临时停车场就停放了100多辆来自十里八乡的小汽车。 19时30分,一串焰火从临时建起的大舞台上腾起,夜空瞬间被装点得五彩缤纷。一阵激越的鼓乐声响起,由该村60多名少儿组成的锣鼓队,激情献上了《凤鸣朝阳》的开场戏。 此时,演出现场,数十支聚光灯,上百支彩色射灯编织出绚丽的华彩;大型专业音响,令台上的每一个音符、每一句台词都真切清晰地扩散开来;固定机位摄像、流动机位摄像,连大摇臂摄像枪也在现场上下翻飞。整台演出从舞台设计、灯光、音效、舞美、摄像到服装道具等给人的直感来看,都绝不亚于任何一场大型户外演出的阵势;从演出的内容看,也是传统的、现代的、乡土的、时尚的集于一身,可谓丰富多彩。而最为吸引人的还是台上的演员个个都是熟面孔,而且许多节目演出的都是村里人、村中事,因此且不论演出的水平有多高,单凭这一点就有足够的亲和力。一场演出下来,且不说各村派出到现场的“坐探”回村怎样为自己的演出出谋划策、悄悄较劲,单本村村民看完一场演出,乡场闲间,茶余饭后,人们都会聚在一起津津有味地品头论足:那位老伯吹拉弹唱的功夫不减当年啦,那家的媳妇身段、造型怎么有魅力了,那位小弟的街舞跳得棒啦……再加上有线电视播放、互联网上点击,还有现场录像的光碟传播,一场演出往往热度数月不散,之所以有这样的热度,用村民自己的话说,那是因为这是文化的“农家菜”,村民自己的“演歌台”。在自己的舞台上,村民自我展现,自我创造,表现了自己、快乐了大家。“月起金都”岂有不热之理、不火之理! 全镇23个村1个居委,一月一场,要两年才能轮上做东一次,所以村民积极性非常高,因为谁也不甘落后,谁都想在这个大舞台上好好“露露脸”,颇有点“一人参演,全家光荣”的意味。 此情此景,真切地感受到,“月起金都”的确已深入人心,她已成了十万村民心中的“星光大道”。如今在地都镇上“月起金都”成了孩子们的梦想,看“月起金都”成了村民的期待。
“戏外戏”延展的“附加值”
“月起金都”村际循环演出23场,均由镇政府与专业公司合作统一为各村搭建舞台和安排音响、灯光等一揽子事宜,还由镇文化站为每场演出免费提供坐椅,并协调各村组织村民进行现场秩序维护,从而使得每场演出不仅花费不多,演出效果甚佳,而且始终做到了秩序井然。 在地都镇委领导处获取了“月起金都”迄今为止所有23场演出的现场录像光碟,仅从碟片中看演出现场的火爆程度,就深感震撼,始料不及。 然而“月起金都”的“戏外戏”同样精彩、同样令人始料不及。 自“月起金都”品牌创立之后,各村村民创作了一批诸如《月起金都颂和谐》(晚会主题歌)、潮州歌册《交通安全时刻记》、小品《赌祸》、相声《一张奖状》、舞蹈《我们是新时代的太阳》等一批优秀节目。不仅如此,通过村村做东的竞争机制,使得各村都先后建起了自己的文化活动室和文艺队,发掘和培养了一批多才多艺的“不走的演出队”。 各村在正式演出时,除了请来外村的代表,还借机邀请外出乡贤、企业家和上级领导前来参加活动。演出活动的全过程,不仅进一步融洽了村、镇的干群关系,联络乡谊、交流信息、慈善捐助、探讨发展乡村经济和公益事业的“戏外戏”,更是顺理成章地延伸出众多“附加值”。 通过“月起金都”的媒介作用,许多外出多年的乡贤和企业家对村里的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都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关切,捐资助力的事例比比皆是。 “月起金都”由枫美村承办时,正值一周年,当晚演出现场出现了万人冒雨观演的壮观景象。此后,该村的企业家慷慨捐赠200多万元兴办村公益事业,另一文化健身广场也吸引了200万元的认捐。演出当晚,村里还把该村在外的7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悉数请回村里观看演出,此后这批干部对村里各项事业不断出谋献策,使得该村村容村貌的整治成为全镇搞得最彻底的“红旗村”。该村还有一户人家,解放初期就举家离村。“月起金都。走进枫美”演出后,村干部把演出的光碟寄给了现定居广州的这个“老枫美”,结果“老枫美”把光碟又寄给了在法国留学后又定居该国的儿子郑奋强。郑奋强看了光碟后思乡心切,不久前还借回国讲学之机,专程赶回阔别已久的枫美村探望家乡父老…… 揭阳市委向省委办公厅信息调研处的信息专报中有一段文字:“通过‘月起金都’文化活动,村民走出小家庭融入大家庭,家庭更加和睦、乡风更加文明,封建迷信、偷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几乎绝迹。”“参加活动的农村多数已经成了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无安全事故的‘三无’村;村民民事调解率达到100%.” “月起金都”,已成为该镇群众文明的助推器,社会和谐的润滑剂、经济发展的催化剂。自2009年“月起金都”品牌创立以来,对凝聚干群合力,增强对外交流和营造共谋发展的氛围,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0年,地都镇完成税收1.27亿元,跃居全县各镇之首。 佛道文化区
地都镇内寺庙众多,较著名的有吉祥寺、居士林(钱岗庵)、韫玉寺、西来寺、邹堂古庙、邹堂仙爷宫、乌树妈祖宫等。
基督教文化区 - 揭阳空港经济区基督教地都堂原名南陇堂,坐落于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空港经济区地都
镇206国道南陇段,创立于1880年,初始是锡场人王泽清到来传道,后有主任传道林德材先生。地都堂自创办就十分注重文化教育,在会友中推行教友识字运动,并创办学校一所,男女学生约30人。
1989年由旅居加拿大乡亲王淑贞姐妹等海外肢体奉献款项,购买地都医院后土地850平方米,并于1990年建成现今的地都堂,成为地都镇各乡村基督教徒崇拜场所。地都堂建成以来,各项圣工不断完善,崇拜及各项圣工的开展显得场地不够。1998年,王淑贞姐妹在海外募捐得款项,交本堂负责人郑喜江执事及堂委主任和堂委们在本堂西侧购得地皮1332平方米,为建造新堂创造了有利条件。
地都堂现有信徒400户左右,会友约1400人,其中洁名会友约607人,慕道友约900余人。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教会信徒人数日益增多,聚会礼拜显得比较拥挤。地都堂有三个诗班:第一诗班38人;第二诗班48人;第三诗班25人。而其中第二诗班竟连自己的诗班室都没有,只得与本堂礼拜日下午的神学培训班共处一室,活动场地相当缺乏。要开展的多项事工均受场地关系而无法进行,故在本堂西侧新扩买的地皮上建一所比较大的新教堂。
新设计的礼拜堂总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总费用约需800万元人民币。 曾经风流的地都戏院
右图为1982年12月在地都戏院首演的《张春郎削发》剧照,吴玲儿、黄盛典、林舜卿、蔡明晖联袂演出。陈泽楷 文/图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重新恢复古装戏,潮汕各地的潮剧团体开始出现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局面,很多戏院大演古装戏,剧团在一个戏院一演就是十天八天,是经常的事。在众多的戏院中,揭阳市地都镇的戏院最受——广东潮剧院青睐。广东潮剧院一团、二团,在地都戏院安营扎寨,经常一住就是一月半月,不少剧目都在这里排练和首演,如风靡一时的《张春郎削发》,就是1982年12月8日在地都首演;1987年《张》剧要参加在北京举行的首届中国艺术节,继续在这个戏院进行再加工和提升;1988年初广东潮剧院一团参加广东省艺术节的表演剧目《八宝与狄青》也是在地都戏院首演。那个时候,广东潮剧院一二团多次出访东南亚一带,几乎每次出发前都在地都戏院彩排,剧目之多就更是多不胜举。难怪地都镇一位文化干部回忆往事,无限感慨地说,上世纪八十年代期间,他任地都镇宣传干事,广东潮剧院一团所排演的戏他都看了,而且是从演练看到彩排,对剧团的演艺人员也十分熟悉。当年的《张春郎削发》、《飞龙女》与《汉文皇后》他还从剧团得到剧本。他说:“那时一团的演艺水平的确很高”。 不仅排演和彩排如此,剧目的录像,也喜欢选在地都戏院进行,其中就包括中央电视台1983年录制的《柴房会》(吴楚珊版)、《井边会》(吴丽君版)、《飞龙女》、《王熙凤》、《金花女》等一批潮剧剧目。 潮汕戏院处处有,剧团为何独钟情于地都戏院? 原来该戏院条件环境比较好,有戏台可供排练和演出。累了,还有宿舍可休息和居住,有石桌可供演员用餐,石桌撤掉,便又形成一个小排练厅,这样大戏台总体排练,小排练厅还可再起“小灶”。当时的地都镇委书记也很喜欢戏,乐得无偿为剧团提供场地,不少剧目也可先睹为快,而且有时碰上上级领导或客人莅临,还可一同请来看戏。有这样的地利、人和,难怪广东潮剧院一团喜欢来地都“安营扎寨”,让地都戏院独享风流。 后来由于文艺日渐多元化,地都戏院潮剧演出日渐减少,那段辉煌的日子逐渐湮没在历史中。 “熄哀轻叹话今生,蓦然回首念前尘,空绝影。荣盛闪耀在一朝,落花残败问何时,定宿命”。这首诗或许便是曾经风流的地都戏院的最好注释。
增强法治观念,培养法治人才
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0个领域28项重大法律法规“进村入户”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成立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并有效运行……近日,安徽省实施“法润乡村社区”行动
法治观念的强化,与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相连。
在“法润乡村社区”工作中,安徽省以“提高公民法治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以增强基层普法适用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着力构建以基层为重点的普法宣传工作体系。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2年底,每个村(社区)至少实现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底,全省基本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实现一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和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实现一个普法大礼堂
预计2022年建成的40个“口袋公园”有一半以上要融入法治要素。
同时,创新村(社区)一般形式的载体。
强调用群众观点和语言开展精准普法,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完善案件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培育案件普法品牌; 推进全省新媒体公众集群和矩阵建设。
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离不开优秀的法治人才队伍。
为此,安徽省坚持将法治专业人才招聘工作纳入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突出招聘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职位设置法学类专业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制。
对行政处罚决定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务,明确要求考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另外,在第一线执法的单位设立行政执法系,对命制问题进行分类。
安徽省不断完善村(社区)普法力量。
加强普法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村(社区)普法人才培养,规范村(居)法顾问工作。
到2022年底,全省各行政村“法律理解人员”将达到3人以上。
优化法治环境,量化指标
今年8月,《安徽省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年正式实施,聚焦粮食作物生育期可能出现的人为粮食破坏现象,合理确定适用范围,科学界定违法行为,统筹落实保障措施,构建省市县农村五级粮食安全责任体系,在全国率先专门用于生育期粮食作物保护
加大良法善治力度,安徽法治先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常态。
为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安徽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经营环境。
深入开展依法履行公共政策和政府承诺专项行动,搭建和运行全省公共政策履行平台,加快研发合同协议“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 截至9月20日,清理形成问题总清单(第一批)存量问题1477件,已主动履行949件,涉及资金22.89亿元,建议限期套现507件,司法途径解决21件。
成立安徽法务中心,推动法律服务业集中发展,更加强调仲裁服务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优势。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实现突破,安徽省专门制定《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指标量化,明确5个方面33项重点任务,设立3个年度梯队推进目标,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为评判标准,工作量化、群众智慧
聚焦热点难点,提高执法效能
推进“小权力进名单,名单外无权”,今年7月初,安徽基层小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在全省正式上线。
不到两个月,平台共受理在线投诉16985条,进行结算反馈14867条,结算率87.5%,大众点评满意率90%。
将安徽省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大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针对噪音扰民、乱建个体等现象,黄山市创造性地开展“小快灵”立法。
马鞍山市对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专门提出意见,探索基层法治建设新途径,12个乡镇(街道)试点。
芜湖市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用服务”能力支撑闭环机制,今年7月芜湖市在全国地级市信用状况监测中排名第一。
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令大众深恶痛绝。
安徽省深入开展养老诈骗防控专项行动,排查问题风险数量和防控率位居全国前列。
全省共发现养老领域诈骗问题隐患754起,整治完成749起,整治率95.5%。
今年以来,共抓获涉养老诈骗犯罪组织147人,立案侦查养老诈骗刑事案件835起,破案8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05人,追回赃款损失13.72亿元。
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养老诈骗刑事案件立案数大幅上升,全省一审判决案件27起,173人,二审判决4起,11人,养老诈骗案件重刑率达12%。
( (教务老师李晓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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